这位长着长长的脖子,美丽大眼睛和色泽亮丽的动物就是羊驼的老乡,“安第斯山脉上走动的黄金”驼羊。驼羊曾分布在南美的西部和南部,是南美四种骆驼形中最有名的一种,早在1000年前被驯化,是西半球驯化成驮兽的唯一一种动物它的身上长着优质而浓密的长毛。喜欢栖息在海拔高的草原和高原上,最高海拔可达5000米。驼羊喜欢小群生活在一起,一般5—10只。雌兽有一只壮年雄兽率领,群内的雌兽都非常忠于头兽,一旦头兽被敌害伤,它们并不逃跑,而是聚在身边用鼻子拱它,试图让它站其起来一起走。狡猾的人们就是利用它这一点,可一次捕杀大群驼羊。驼羊从不到树林和多岩地区去,主要已草为食。性情机警,视觉、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奔跑速度也很快,每小时可达55公里。这些为它们在开阔地带生活,逃避敌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成群活动,寿命可达20年。驼羊对于当地人来说可谓全身是宝,几乎100%被印第安人利用:肉可食、毛可织成毛衣、皮可做鞋、脂肪可制腊,连它的粪都可做燃料。正是这些原因,使当地人长期以来一直捕杀驼羊。特别是在16世纪中期西班牙人来到这里以后,开始大规模捕杀,给驼羊带来灭绝的厄运。目前,世界上的驼羊全部是1000多年前驯化驼羊繁殖的后代。